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外贸类 > 报检员 >

报检员考试复习――入境船舶的报检要求


入境船舶报检时,船方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船舶预计抵达口岸24小时前(航程不足24小时的,在驶离上一口岸时)向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填报入境检疫申请表,并将船舶在航行中发现检疫传染病、疑似检疫传染病,或者有人非因意外伤害而死亡且死因不明的情况,立即向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告。

船方或其代理人应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以下资料:《航海健康申报书》、《总申报单》、《货物申报单》、《船员名单》、《旅客名单》、《船用物品申报单》、《压舱水报告单》及载货清单,并应检验检疫人员的要求提交《船舶免于卫生控制措施证书/卫生控制措施证书》、《交通工具卫生证书》、《预防接种证书》、《健康证书》以及《航海日志》等有关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的规定,受入境检疫的船舶,必须按照规定悬挂检疫信号,在卫生检疫机关发给入境检疫证前,不得降下检疫信号。白天入境时,在船舶的明显处悬挂国际通语检疫信号旗:“Q”字旗,表示本船没有染疫,请发给入境检疫证;“QQ”字旗,表示本船有染疫或有染疫嫌疑,请即刻实施检疫。夜间入境时,在船舶的明显处垂直悬挂下列灯号:红灯三盏,表示本船没有染疫,请发给入境检疫证;红红白红灯四盏,表示本船有染疫或染疫嫌疑,请即刻实施检疫。

更新时间2022-03-13 10:58:39【至顶部↑】
联系我们 | 邮件: | 客服热线电话:4008816886(QQ同号) | 

付款方式留言簿投诉中心网站纠错二维码手机版

客服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