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山西会计网校 > 山西注册会计师 >

山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三章精选练习题及答案解析(1)-f


第16题: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从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

内办理税务登记。()
答案:√
解析:《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10条难易程度:较易

第17题:2003年6月15日,供销社法定代表人王某要求到美国考察。税务机关发现该供销社还有欠税,税务机关可以要求

其提供纳税担保,如不提供担保,又不缴清欠税的,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答案:√
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4条难易程度:较难

第18题:纳税人采取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主管

税务机关。()
答案:√
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31条难易程度:适中
第19题:《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规定,进货退货或索取折让证明等可以由税务机关开具,也可以由购买方开具,但

均须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
答案:×
解析:《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17条难易程度:适中

第20题: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须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答案:√
解析:《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5条难易程度:较易

  四、简答题(共2题,每小题4分,共计8分。)

第1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答:《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四条规定:下列情形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2)销售免税项目;
(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7)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8)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第2题:核定应纳税额有哪些方法?
答:《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规定:纳税人有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或者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

关有权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
(1)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2)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4)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采用前款所列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额时,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更新时间2023-02-20 21:46:57【至顶部↑】
江南财子®  联系我们 | 邮件: | 客服热线电话:4008816886 | 

付款方式留言簿投诉中心网站纠错二维码手机版

电话:
付款方式   |   给我留言   |   我要纠错   |   联系我们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