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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云南保山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山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公告

  根据省会考办的通知,2015年上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为: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分)

合格标准(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100

55

会计基础

100

55

会计电算化

100

55

  保山市财政局

更新时间2023-02-21 08:56:16【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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