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B |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伙损益分配原则。本题刘、关、张三人约定按出资比例(2:2:1)分配和分担损益,则应退还刘的财产数额是3÷5×2=1.2万元。 |
答案:D |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伙损益分配。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
答案:C |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普通合伙企业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选项C是错误的。 |
答案:ACD |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普通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根据规定,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因此选项A正确;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因此选项C正确;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因此选项D正确。 |
答案:AB |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普通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得自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注意,此处是法定的限制,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执行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企业经营状况,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 |